内蒙古公布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典型案例(第三批)
日期:2024-10-30 09:07
发现,当事人在采购食品(食用农产品 蔬菜)时未查验农产品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执法人员现场下达《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当事人给予警告,并要求当事人于2024年6月25日前进行整改。6月24日,执法人员到当事人食堂复查发现,当事人在规定时限内按要求进行了整改。
  本案当事人为学校,就餐群体集中,校园的食品安全不仅直接关系到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也关乎教育教学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市场监管部门对当事人依法作出当场处罚决定,是对当事人的一次有力震慑,督促其依法合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切实保障师生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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