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10-30 09:03
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
17、北京桃叶家餐饮有限公司
招牌名称:无
经营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建西苑中里1号楼1层商业116号
存在后厨环境不卫生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18、北京秦粤轩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招牌名称:秦粤轩
经营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玉海园五里22号配套商业楼(玉兴园)一层111
存在后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