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10-29 09:21
法》第三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没收超过保质期食品原料并处罚款1000元。
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
某公司食堂未经许可
从事餐饮服务活动案
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市场监管局准格尔经济开发区分局依法对准格尔旗某公司食堂未经许可从事餐饮服务活动的行为给予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
2024年4月30日,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市场监管局准格尔经济开发区分局执法人员到某公司食堂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工地食堂3名从业人员正在加工制作午餐,现场未能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