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4年第39期)
日期:2024-10-25 16:27
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宁波海关技术中心。
  二、食品添加剂超标
  (一)玉环市城关中心菜市场於庆云摊位销售的榨菜丝(酱腌菜),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二)义乌市常鹏小吃店购进的粉丝,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宁波海关技术中心。
  (三)义乌市天冬小餐饮店购进的粉丝,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宁波海关技术中心。
  (四)乐星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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