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发布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典型案例
日期:2024-10-24 08:42
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南明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给予当事人没收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的食品190袋,没收违法所得3670元,罚款65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贵阳市乌当区市场监管局查处乌当区某经营部标注虚假生产日期案
  2024年3月12日,贵阳市乌当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乌当区某经营部的库房进行检查,发现该经营部的3名从业人员正在使用环保型清洗剂清洗冷冻预包装食品台湾烤肠的标签,现场发现有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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