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10-23 15:36
料袋均未开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第四项规定,对上述物品采取查封行政强制措施。2024年5月17日,盐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冻库进行检查,在冻库中间的货架上有食品周转箱,上面标注芝麻鸭字样,共26箱,无任何标签标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第四项规定,对上述物品采取查封行政强制措施。
2024年5月24日,当事人提出了转移查封地点的申请,经批准,执法人员于2024年5月27日将查封的位于盐亭经济开发区的盐亭县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普通仓②进行解封,将仓库内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