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33期)
日期:2024-10-23 15:29
有限公司委托巩义市豪斯饮用水有限公司生产的奥强包装饮用水,其中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延津县佑福记麻辣烫石婆固店使用的自消毒餐饮具(勺),其中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濮阳开发区蛙十记主题餐饮铺(个体工商户)使用的自消毒餐饮具(小碗),其中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尉氏县大桥乡国防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开封万乐食品厂生产的帝康?竹叶水,其中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长垣市峰浩小吃店使用的自消毒餐饮具(小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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