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32期)
日期:2024-10-21 14:22
丰县桥香缘小吃服务店使用的自消毒餐饮具(碗),其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鹤壁市淇滨区农小锅餐饮店使用的自消毒餐饮具(筷子),其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兰考县谷营乡户大姐土豆粉连锁店使用的自消毒餐饮具(筷子),其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台前县豫台小苍餐饮店(个体工商户)使用的自消毒餐饮具(勺子),其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
6/11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7/18 2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