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1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26期)
日期:2024-10-18 17:17
抽检结果显示,除虫脲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扬州市高邮市程锦包子铺使用的碗,本批次抽检结果显示,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南通市如皋市福名欧购物中心销售的草鸡蛋,本批次抽检结果显示,甲氧苄啶和磺胺类(总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盐城市大丰区草堰快来购超市销售的标称炽能量生物科技(江苏)有限公司委托徐州博士缘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无蔗糖高钙奶(复合蛋白饮品)(生产日期/批号:2024-03-01,规格型号:250mL/盒),蛋白质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九、镇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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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8 16: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