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1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26期)
日期:2024-10-18 17:17
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无锡市新吴区硕放光头松餐饮店使用的菜碗,本批次抽检结果显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徐州市铜山区欧特福购物中心销售的生姜,本批次抽检结果显示,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苏州工业园区师惠爱苏味传统食品店(个体工商户)销售的标称杭州骏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绿豆糕(生产日期/批号:2024-03-19,规格型号:280克/盒),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南京中商金润发龙江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荔枝,本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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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8 1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