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4年第108期)
日期:2024-10-14 11:35
鸡肉摊销售的阉鸡,氟苯尼考和磺胺类(总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河池市铭润自选商场第五连锁店销售的螺丝椒(辣椒),镉(以Cd计)和氧乐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问题
  桂林市阳朔县大西街购物广场(普通合伙)销售的、标称桂林桂花熊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桂花水晶冻糕,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梧州市广西藤县家广福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玉林诚尚铭食品加工有限公司生产的家风味腐竹,蛋白质不符合相关产品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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