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7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25期)
日期:2024-10-14 11:33
配制酒)(生产日期/批号:2024-01-08,规格型号:500mL/瓶,6%vol),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
  十六、无锡市宜兴市和桥镇淑美蔬菜店销售的百合,本批次抽检结果显示,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七、常州市溧阳市上兴勇秀水产零售摊销售的鳊鱼,本批次抽检结果显示,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上述不合格食品详细信息见附表。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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