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湖北省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典型案例(第三批)
日期:2024-10-12 09:22
天门市某学校未按规定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案
  2024年5月9日,天门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组成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督导检查组到天门市工业园对天门市某学校食堂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该学校食堂在2024年3月7日的监督检查现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并给予警告后,依然存在库房挡鼠板不符合要求、与外界相通出入口未设置挡鼠板、库房没有通风设施、与大厅连接处过道及下水道未做防鼠措施,未按规定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等问题。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天门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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