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46号(关于进口乌干达野生水产品检验检疫和卫生要求的公告)
日期:2024-10-11 08:35
,乌方应至少在生效前一个月向中方备案。
  六、包装和标识要求
  输华野生水产品应有外包装和单独的内包装。内外包装应是符合国际食品安全标准的全新材料,满足防止外界因素污染的要求。
  内外包装应当有牢固、清晰、易辨的中英文标识,标明以下内容:商品名和学名、规格、生产日期、批号、保质期限和保存条件、生产方式(海水捕捞、淡水捕捞)、生产地区(海洋捕捞海域、淡水捕捞国家或地区)、涉及的所有生产企业(含捕捞船、加工船、运输船、独立冷库)名称、注册编号及地址(具体到州/省/市)、目的地(必须标注为中华人民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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