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10-10 10:02
构检验所抽的食品不合格。当事人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湖口县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2
彭泽县市场监管局查处彭泽县某中学未按规定遵守食品进货查验记录案
2024年3月12日,彭泽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江西省彭泽县某中学进行校园食品安全检查时,发现该校食堂2024年3月8日至3月12日未建立食品原料进货台账,执法人员当场下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