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公布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典型案例(第一批)
日期:2024-10-09 11:23
家标准 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GB 316542021)13.5.2的规定,涉嫌构成了未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当场作出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2024年4月7日,鄂托克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再次到该食堂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学校食堂未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进货凭证)的违法行为仍未改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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