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公布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典型案例(第一批)
日期:2024-10-09 11:23
六)项和《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罚款10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此案件的发生,一方面是经营者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没能及时发现问题并积极改正;另一方面是经营者食品安全意识淡薄,没有充分意识到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的重要性,从而未能及时办理。该案的查处,倒逼学校食堂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依法保障从业人员和用餐师生的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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