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典型案例
日期:2024-09-29 13:58
申请。当事人使用生物毒素污染物质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依法对当事人予以没收违法所得381元,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对上述花生米供货商广元市某餐饮服务有限公司经营生物毒素黄曲霉毒素B1污染物质超过食品安全标准规定限量食品的违法行为,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201.6元及罚款39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广元市某中学经营腐败变质、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案
  2024年4月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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