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09-29 13:56
门未保持关闭、后厨环境不卫生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77、北京胡同金家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招牌名称:金汤家饭
经营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民族大学西路18号5号楼2层南侧
存在下水管道有缝隙、后厨环境不卫生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