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09-29 13:56
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61、北京金百草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招牌名称:摊羊
经营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吴家场路1号院甲1号楼1层0101
存在未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62、北京芈辣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招牌名称:芈重山
经营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23号1-88幢四层
存在经过初加工的食品未做好防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