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09-29 13:56
1-9/10/11/13A
存在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违反了《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十条的规定,依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45、北京连苑文化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招牌名称:英姬食堂
经营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5号15-17号-1层地下室EB1-72\73
存在操作区内发现有害生物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