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部分餐饮服务企业存在食品安全问题的处置通报(2024年第十七期)
日期:2024-09-27 10:39
条第三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其立即改正。
  15、北京路友缘商贸中心(招牌:山西面馆;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南邵镇东营村中心街27号)现场超项经营冷食类食品。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八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责令其立即改正。
  16、北京汤山星毅餐饮店(招牌:香河肉饼;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小汤山镇市场街2号楼1至2层7)操作间水池未做到专用。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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