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09-27 10:39
条第三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其立即改正。
15、北京路友缘商贸中心(招牌:山西面馆;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南邵镇东营村中心街27号)现场超项经营冷食类食品。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八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责令其立即改正。
16、北京汤山星毅餐饮店(招牌:香河肉饼;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小汤山镇市场街2号楼1至2层7)操作间水池未做到专用。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