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部分餐饮服务企业存在食品安全问题的处置通报(2024年第十七期)
日期:2024-09-27 10:39
八条的规定,责令其立即改正。
  11、北京功亮小吃店(招牌:东北烧烤;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东小口镇魏窑村49号院01〈临时〉)食品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十六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其立即改正。
  12、北京小辛庄安顺服装店(招牌:焙ke心语蛋糕;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东小口镇小辛庄村36号-02〈临时〉)食品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十六项的规定,依据《北
7/20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7/28 0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