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09-27 10:39
清路1号院(B2)1号地下二层LG2-188)擅自改变操作间布局。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整改。
3、北京姜虎东餐饮有限公司(招牌:姜虎东白丁韩国传统烤肉;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清路1号院(B2)1号地下二层LG2-113)在餐饮具清洗水池内清洗蔬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中4.3.2的要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