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09-27 10:39
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其立即改正。
21、北京小辛庄陇芋小吃店(招牌:兰州拉面;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东小口镇小辛庄村53号-6〈临时〉)食品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十六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其立即改正。
22、北京振刚餐饮店(招牌:安徽牛肉板面;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城北街道六街献陵卫胡同5号〈临时〉)食品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