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某国非法经营、潘某栋等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非法屠宰和销售生猪,检出“瘦肉精”
日期:2024-09-26 17:27
  某国非法经营、潘某栋等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非法屠宰和销售生猪,检出瘦肉精
  【简要案情】
  2018年5月至2022年7月,被告人顾某国购入未经检验、检疫的生猪,并违反国家规定,在家中私设屠宰场非法从事生猪屠宰、销售活动,非法经营数额102万余元,违法所得数额9万余元。其中,2022年7月5日至6日,顾某国分两次将非法屠宰的两头生猪销售给被告人潘某栋,销售金额共计7480元。潘某栋将从顾某国处购买的猪肉部分销售给被告人李某卫,部分面向社会销售,销售金额共计7820.44元。李某卫将从潘某栋处购买的猪肉在其门市进行销售,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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