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09-25 14:34
原、卫生健康等部门发现可疑情况的,要及时通报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组织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样品采集、检测、诊断、信息上报等工作,按职责分工,与海关、交通、林业和草原、卫生健康等部门共同做好疫情处置工作。
二、疫情响应
(一)疫情响应分级
根据疫情流行特点、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将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响应分为四级: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
1. 特别重大(Ⅰ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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