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关于公开征求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应急实施方案意见的函
日期:2024-09-25 14:34
养的家禽与野禽接触。
  (七)健康监测和人员防护
  加强对疫情处置人员的安全防护(附件2)。当地农业农村(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协助卫生健康部门加强对禽只饲养、扑杀等高风险人员的医学观察。
  (八)解除封锁和恢复生产
  所有应扑杀禽只及其产品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完毕21天后,对疫点和屠宰场所、市场等流行病学关联场点抽样检测阴性的,经疫情发生所在县的上一级农业农村(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后,由所在地县级农业农村(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向原发布封锁令的人民政府申请解除封锁,由该人民政府发布解除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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