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校园食品安全典型案例
日期:2024-09-25 09:40
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五十三条的规定。2024年8月19日,修文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当事人警告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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