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校园食品安全典型案例
日期:2024-09-25 09:40
得,并处罚款人民币1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铜仁市松桃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管局查处松桃苗族自治县某中学食堂使用霉变变质食品原料案
  2024年4月18日,铜仁市松桃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松桃苗族自治县某中学食堂进行检查,发现该校食堂正在使用的食品原料干辣椒节、蒜叶已经发霉变质,执法人员立即对霉变变质的食品原料进行扣押,并立案调查。经查,食堂工作人员贮存不当导致干辣椒节、蒜叶发霉变质,并未及时排查清除霉变的食品原料。当事人使用霉变变质食品原料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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