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校园食品安全典型案例
日期:2024-09-25 09:40
员到惠水县某中学开展日常检查时,发现该校超市的食品陈列柜上摆放正在销售的4瓶苏打水饮料已超过保质期,且当事人现场未能提供该食品的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和进货查验记录。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和未按规定开展进货查验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第五十三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的有关规定。2024年7月3日,惠水县市场监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给予当事人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销售过期食品的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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