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纳米比亚绵羊及山羊肉进口
日期:2024-09-25 08:38
所有屠宰羊是健康的,没有任何传染病、寄生虫病的临床症状,胴体和脏器无病理变化,且胴体上的主要淋巴、腺体组织已去除。
  2. 羊的胴体在屠宰后和分割前,在2℃以上温度条件下至少预冷和熟化24小时,并保证相应时间内肉的中心温度为2℃至4℃之间。逐一检查胴体背最长肌中央的pH值在6.0以下。
  3. 输华羊肉执行纳米比亚国家残留监控计划,证明产品中兽药、农药、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残留不超过中国和纳米比亚的最高限量。
  4. 输华羊肉没有被致病微生物污染,符合中国和纳米比亚法律规定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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