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35号(关于进口纳米比亚羊肉检验检疫和卫生要求的公告)
日期:2024-09-24 14:56
控措施,确保肉类在原料接收、加工、包装、贮存、运输等全过程未被交叉污染。
  6. 产品是卫生、安全的,适合人类食用。
  (四)存放要求。
  在存放羊肉的冻库或冰鲜库中,应设有存放输华羊肉的专用区域并明显标识。
  五、证书要求
  输华羊肉每一集装箱应至少随附一份正本兽医卫生证书,证明该批产品符合中国和纳米比亚兽医和公共卫生法律法规及《议定书》的有关规定。
  兽医卫生证书用中文和英文写成(填写证书内容时,英文必填)。兽医卫生证书的格式、内容须事先获得双方认可。
  纳方应提供检验检疫印章印模、兽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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