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09-24 14:24
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对当事人作出没收未标注生产日期的软哨51袋,合计13.866公斤,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息烽鑫鸿酒店有限责任公司涉嫌未取得许可生产食品和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及使用无检定合格印的计量器具案
2024年6月18日,息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12315投诉,投诉人通过抖音购买的标签名称为巧禾坊阳朗辣子鸡的包装上标的重量与实际重量不符。当日,息烽局执法人员对该产品标签上标注的生产企业贵州满江红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开展了现场检查,发现贵州满江红食品有限公司处于长期停产状态,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