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发布第一期肉制品食品安全典型案例
日期:2024-09-23 10:02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禁止生产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通过本案查处,进一步规范肉类及肉制品食品生产行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生产过程中食品添加剂的管理使用,严格遵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规定的范围和限量,保障食品安全底线。
  案例四:融水苗族自治县某肉制品企业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案
  案情简介
  2024年3月,融水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生产的产品进行抽样检验,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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