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2-12-18 11:00
其规模相适应的处理设施,或者有相对固定的可用于掩埋病死猪的场所并设立警示标志;二是有明确的责任人员以及负责病死猪数据核查、统计和无害化处理的人员;三是有完善的养殖记录;四是有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制度,并向县农业、财政部门作出书面承诺。
2012年10月至11月期间,各县(市、区)相继出台了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方案,并组织开展了调查摸底、全面统计、登记造册等前期准备工作。截止目前,我市婺城、金东、东阳、永康、浦江等地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工作已全面启动。
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工作是一项全新工作,我市处于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