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2-12-18 11:00
为切实做好我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工作,根据浙农专发〔2012〕53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我市于2012年9月3日制定并出台了《关于做好生猪规模化养殖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相关工作的通知》(金市农通〔2012〕115号),明确了年出栏50头以上规模猪场的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费用予以补助,补助标准为80元/头。《通知》要求各地健全机构,细化方案,成立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行政区域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的指挥、协调和监督。同时,还规定自行无害化处理病死猪的规模猪场应当具备四个条件:一是有符合国家要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