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26号(关于进口乌干达干辣椒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
日期:2024-09-20 16:22
,是指以在乌干达种植的食用辣椒(Capsicum spp.)为原料,经自然晾晒或其他干制工艺加工后的产品。
  三、企业注册
  输华干辣椒种植基地和加工包装厂均应在乌干达共和国农业、畜牧和渔业部(以下称乌方)审核,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以下称中方)批准注册。注册信息应包括名称、地址、产品和注册号码,以便在输华干辣椒不符合本公告相关规定时准确溯源。在开始贸易前,乌方应向中方提供注册名单。经中方审核批准后,中方将在海关总署网站上公布。
  四、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单
  1.谷斑皮蠹 Trogoderma granar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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