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第32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日期:2024-09-20 16:15
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针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已开展核查处置,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停止销售、下架、召回和公告等法定义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的不合格产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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