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09-20 15:56
各项权利,对举报人打击报复的将依法严肃处理。
三、举报方式
(一)举报电话:
市公安局 110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2315
市农业农村局 0370-3289115
(二)信件邮寄地址:
商丘市公安局食药环侦支队(地址:商丘市睢阳区神火大道199号)
商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商丘市睢阳区长江路259号)
商丘市农业农村局(地址:商丘市睢阳区府前路)
本公告由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商丘市公安局
商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商丘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