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管局食品领域案件查办典型案例(2024年第一批)
日期:2024-09-19 15:51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阿里噶尔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10/14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5/06 0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