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关于33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28期)
日期:2024-09-12 17:06
1、阿维菌素、倍硫磷、吡虫啉、噻虫胺、噻虫嗪、吡唑醚菌酯、戊唑醇、克百威、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镉(以Cd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等。
  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及时处理。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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