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09-12 10:40
的鲜切肥牛进行抽样检测,检验结论为:牛源性成分检出,猪成分检出,鸭成分未检出,马成分未检出。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六)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