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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商务厅转发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储备肉数量检查和质量公检实施细则的通知
日期:
2012-12-18 09:32
量检查和质量公检不合格的承储企业,将取消中央和省级生猪活体和冻肉储备资质。
特此通知
安徽省商务厅
2012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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