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濮阳开展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检查工作
日期:2024-09-04 16:41
为进一步加强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和化解生物安全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近日,河南濮阳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组成检查组对全市市县两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开展生物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检查组由农业农村局分管副局长任组长,兽医科、疫控中心业务骨干为成员组成。
  在前期各市(区)实验室设立单位开展自查的基础上,检查组采取现场检查、查阅资料、询问相关人员的形式,重点了解今年以来实验室活动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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