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肉制品生产经营食品安全提醒告诫书
日期:2024-09-04 16:35
。经营者对需冷藏销售的肉品应按规范存放于冷藏柜内;销售散装肉品的,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以及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严禁向肉类产品原料及制品喷洒敌敌畏等杀虫剂。
  六、严格照明灯具使用。肉及肉类产品经营者不得使用生鲜灯,销售市场开办者、大型商超经营者要督促场内肉及肉类产品销售者使用符合规定的灯具。
  七、妥善处置消费纠纷。要依法经营、规范经营、诚信经营,文明从业,积极、妥善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及合理诉求,避免引发舆情。
  八、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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