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09-02 10:26
罚款的行政处罚。
4.钟某经营未经检疫的猪肉案
2024年1月8日,西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销售来源不明的猪肉。经查,当事人钟某将自己饲养的生猪宰杀,除部分自留外,将剩余部分未经检疫在市场摊位上销售。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八)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之规定,西充市监局依据《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一百零三条规定予以处罚。
5.南部县某羊肉店篡改肉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