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食品药品安全与高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广东省公安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集肉类产品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粤食药安办〔2024〕20号)
日期:2024-09-02 08:54
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等违法线索。
  (五)经营肉类产品的食品经营者、集中交易市场和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等,采购、销售病死畜禽产品、来源不明及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畜禽肉类、走私冻肉,销售假冒牛(羊、驴)肉及肉制品等违法线索。
  (六)火锅店、烧烤店等餐饮服务单位、集中用餐单位食堂,采购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畜禽肉类、走私冻肉,采购、制售假冒牛(羊、驴)肉制品,非法添加药品、非食用物质、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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