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告(2024年第34期)
日期:2024-08-30 13:36
、标称安徽鑫福康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合肥)生产的生粉(玉米淀粉), 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十二、蚌埠市金客隆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淮南市益康豆制品厂生产的八公山内酯豆腐,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上海微谱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十三、阜阳市临泉县张虎蔬菜经营部销售的土豆,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属地市场监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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