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 南充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市场监管领域粮食及肉类产品典型案例
日期:2024-08-30 09:40
质期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对该超市作出没收超期食品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某餐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食品案
  2024年3月20日,顺庆区市场监管局对该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虚假标注21袋熹初地道肠的生产日期。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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